韩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制度较为完善,尤其在检察教官制度、初任检察官培训制度、培训学分制度等方面积累了良好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韩国检察官培训制度的主要特点
韩国检察官培训制度较为健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建立检察官教授制度。韩国的检察官培训在师资选配方面实行检察官教授制度。通过考核选择优秀的资深检察官担任检察官教授,检察官教授在研修院脱产从事专门的教学组织、课程开发和研究工作,任期一般为1至2年,任期结束后再回到原岗位。由于检察官教授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可以很好地推动和深化检察实务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实现教学科研与检察实务的对接。
二是按照从检经历划分培训类型。韩国的检察官培训类型基本上按照从事检事的经历进行划分,共分六类:
1.新任检事培训。对象为初任检察官,培训内容为检察官道德纲领、办公室运行技能、具体检察业务等。
2.经历检事培训。对象为任职5至7年的检察官,培训时间为35小时,培训内容为韩国经济现状及发展预期等。
3.资深检察官培训。对象为任职10年的检察官,培训时间为35小时,培训内容为韩国当前发展主要情况等。
4.高级检察官培训。对象为任职14至15年的新任部长检事和新任支厅长,培训时间为35小时,培训内容为案件分配及人员管理等。
5.大检察官培训。对象为任职19至20年的次长检事,培训时间为21小时,培训内容是对外沟通等。
6.检事长培训。对象为任职23至24年的检察长,培训时间为36小时,培训内容为未来社会展望及国际合作等。
三是初任培训制度较为完善。根据韩国新任检事任用制度,检察官的录用途径包括两种:一是通过司法考试,在司法研修院学习2年后经法务部面试审查被录用为检察官;二是从法学专门学院毕业后经法务部面试审查被录用为检察官。对于司考出身的新任检察官,重点是六个月的实战训练,在法务研修院只需进行总共8周的短期培训即可发往各地任用,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共通基本课程,包括公判技法、电子侦查、会计分析、人权教育等。对于法学专门学院出身的新任检察官则要在法务研修院龙仁分院进行为期一年的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决定文书的制作、侦查实务、调查实务、公判实务等。在一线实习阶段,将各初任检察官分配到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等首都圈的10个检察厅,由人品与实力兼备的指导检察官进行师徒式的三个月的教育,可以参与案件的侦查与处理并以公判检察官身份参与审判。
四是课程设置注重实效。韩国的检察官教育是检察官任职前和任职后的职业教育,教育的重点是检察官所需要的实务知识,研修院根据检察官的工作年限分别设置需要加强的学习内容,使不同资历的检察官熟悉和掌握相应层次的业务知识及检察技能。如初任检察官需要重点学习公诉状和不起诉状的写作、调查的方法、出庭的技能等,培训不仅仅是知识、技巧的传授,尤其关注法律思维的训练,注重合乎法律逻辑思考习惯的养成。
五是培训实行学分制。检察官培训采取学分制,所有培训课程分为基础课、必修课和选修课,检察官根据任职要求,自行申请选择培训种类。同时研修院十分重视选择不同领域从事实际工作的专家进行授课,以加强实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