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检察维护公益制度深受前苏联影响,尤其在环保、食品药品领域有较为成熟的公益保障机制,对我国检察机关当好公益维护代表具有借鉴意义。
一、俄罗斯检察机关监督环保机制
俄罗斯采用复合式自然保护检察制度,表现为在不同地区实行不同检察制度。1. 在母亲河流域建立跨地区自然保护检察院。伏尔加河跨地区自然保护检察院下辖伏尔加河流经的15个联邦,设立了15个跨区自然保护检察院。2.生态保护的重点地区建立独立跨区自然保护检察院。在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地区,或者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地区,建立隶属于本联邦主体检察院的42个跨区自然保护检察院(区、市级自然保护检察院)。俄罗斯复合式自然保护检察制度工作成效显著。以伏尔加河跨地区自然保护检察院为例,该院能在分析区域性监督机关和执法机关统计信息和资料基础上,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整个流域自然保护领域法治状况,保证预防和制止生态违法行为工作系统性和连贯性,有效抵制狭隘的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
二、俄罗斯检察机关监督食品药品领域机制
俄罗斯对食品药品监管的力度世界闻名,近几年食品安全方面基本没有出现过安全事故。俄罗斯检察机关对食品药品的监督措施有:在俄罗斯联邦,公共利益至高无上,检察机关享有绝对的监督权和起诉权,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是检察机关行使“一般监督”职能的重要领域。
具体做法是: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或者检察官自行发现线索,可先让职能部门去调查,并可以让消费者协会等去参与协助调查。如职能部门怠于调查或者调查不利,检察机关则会介入调查。检察机关可以向联邦政府和委员会提出信函,提请提供信息,上述部门有义务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信息。调查结束后,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责任主体提出检察建议。如相关行政机关及责任主体不接受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将提起公益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行政机关及相关责任主体履行职能。
三、启示与借鉴
一是探索开展跨行政区划的环境保护检察监督改革。适时组织开展江苏省内环保公益调查,掌握易发多发案件情况、特点、执法薄弱环节。探索对长江下游流域、洪泽湖、骆马湖水域等环保重点区域、环境资源破坏严重地区,实行案件集中管辖、监督。
二是探索与公益组织合作机制。俄罗斯检察机关与环保公益组织、消费者协会有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公益调查与维护。这启示我们,在当前检察公益维护调查手段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加强与公益组织合作,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支持起诉等机制,形成公益维护合力。
三是推动行政执法部门配合检察机关维护公益。俄罗斯立法明确规定了执法部门配合公益调查的义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执法信息。而这正是我们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障碍,需要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配合机制,督促及时提供执法信息。